污水經過沉淀處理后會產生大量污泥,即使經過濃縮及消化處理,含水率仍高達96%,體積很大,難以消納處置,必須經過脫水處理,提高泥餅的含固率,以減少污泥堆置的占地面積。一般都會采用
沙廠污泥處理設備。污泥脫水是指通過對含水率較高的污泥進行化學調質處理后,不僅在數量上減少,更重要的是使污泥后續處置途徑更為廣泛。深度脫水后的污泥具有一定的熱值,可作為電廠低品位的燃料和水泥生產過程中的熟料,實現穩定、無害化處置和資源化利用。即使進行填埋,也能大幅減少土地占用和環境污染。
沙廠污泥處理設備污泥脫水預處理:污泥在進行機械脫水前,一般應進行預處理,這稱為污泥調質(調理),主要目的是通過對污泥進行預處理,改善脫水性能,分為物理調質和化學調質。污泥的調質處理是污泥深度脫水的關鍵環節和核心技術,可以說污泥調理技術決定污泥深度脫水項目的成敗。國內污泥調質的方法比較多,普遍采用在污泥中添加脫水劑、絮凝劑或混凝劑的方法,改變污泥中水分子(主要是間隙水和毛細水)存在方式和結構,有利于水與泥在一定條件下實現分離。
沙廠污泥處理設備在進行污泥脫水前,需對污泥的脫水性能做判斷。一般來說,初沉污泥的脫水性能較好,活性污泥的脫水性能較差,兩者的混合污泥則取決于兩者所占比例。判定污泥的脫水性能,需考慮污泥的比阻(R)和毛細吸水時間(CST),R和CST越大,污泥的脫水性能越差。一般認為,只有當污泥的比阻R小于4.0*1013m/kg或毛細吸水時間CST小于20s時,才適合進行機械脫水。因此,初沉污泥、活性污泥或兩者混合污泥,經濃縮或消化后,均應先進行調質,降低比阻R或毛細吸水時間,再進行機械脫水。